这些唤起方式是不正常的,因为它们在性功能中常常是专性的(亦即没有刺激物就不能勃起或达到性高潮),可能造成性伴侣不当(例如儿童),并且会引起显著的痛苦或损害社会,职业或其他重要的功能领域.性偏好障碍患者(性动力几乎完全专注于执行或承受鞭笞或类似行为的人;性动力指向服饰物品或主要表现为露阴癖或窥阴癖的人)对性伴侣的示爱能力,情感回应和性行为全面受损,甚至荡然无存,患者的人格和情感调节的其他方面也受到损害.
在绝大多数文化背景中,男性性偏好障碍的发病率远高于女性,尽管这种分布不均衡可能有其生物学原因,但迄今仍难以确定.随着身体发育,在大约自3~6岁的学前或恋母期,男性必须将自身的幼儿期认同由母亲转向父亲,而女童则无须转变.在性生理和性心理发育过程中的关键时期,认同逆转的需要使男性更易受创,有可能造成男性性偏好障碍的发病率大大高于女性.
性偏好障碍的许多表现形式均为罕见.最常见的当属恋童癖,窥阴癖和露阴癖.性罪错者可同时具有多种性偏好障碍表现.
治疗
通常有必要进行长期的个别或集体心理治疗.当心理治疗作为社会技能培训的多式治疗,合并躯体和精神疾病(例如抽搐,注意力缺陷,抑郁等)的治疗和激素治疗在内的全盘治疗计划的一部分时尤为有效.诉诸法令的治疗效果要差一些,可是对许多法律上的性罪错者可以进行集体心理治疗以及应用抗雄激素药物进行治疗.美国选用肌注安宫黄体酮;欧洲则采用环丙氯地孕酮.对中重度的男性性偏好障碍患者一般肌注安宫黄体酮200mg,每周2~3次,连续2周,然后再肌注200mg,每周1~2次,持续4周,再后是每周200mg,持续2~4周.血清睾酮的应用应控制和维持在女性正常的范围内.治疗通常要长期进行,因为当睾酮水平回复正常后,反常的性唤起方式往往会立刻回复.除抗雄激素以外,SSRI(例如大剂量氟西汀60~80mg/d或氟伏草胺200~300mg/d)也可取得一定疗效.在多式治疗过程中应用药物能取得最佳效果.
恋物癖
采用无生命物体(恋物)作为产生性兴奋的偏好方式,常始于青春期.
常见恋物对象包括围裙,鞋子,皮革或乳胶制品以及女性的内衣.恋物对象可取代与性伴侣的性活动或者成为与性伴侣的性行为的一部分,成为性唤起的必经途径.少数恋物行为作为双方自愿的性行为的辅助,由于不具有痛苦,性无能和临床上显著的功能障碍,并不构成精神障碍.但更为专一,固性的恋物性唤起方式可严重妨碍性关系.当恋物成为性欲的唯一对象,患者往往会逃避正常的性关系.当某个男性通过穿戴而不只是玩弄某些女性衣物(一般是内衣)来获得性刺激和性满足,应诊断为异装癖而非恋物癖.
异装癖
即异性装扮癖,指异性恋男性穿戴女性衣物,一般始于童年后期,至少在初期与性唤起有关.
只有当性幻想,性要求或异装行为伴有临床上显著的痛苦或发生了性功能障碍,才可诊断为异性装扮癖(异装癖).异装癖患者常主诉异装的主要动机是心境调整和异性表达.
异性装扮本身并不是病.异性装扮的男性其整体人格往往近似于与年龄,种族匹配的标准.当性伴侣采取合作态度时,这些男性部分或完全着女装进行性交.当性伴侣不予合作时,患者伴随异装欲望的常有焦虑,抑郁,罪恶感和羞耻感.异性装扮的男性在内心煎熬中可能会舍弃拥有的全部女性服饰和化妆品,但他们往往在几天或几个月后重蹈覆辙,因此临床上有句格言:"一旦为异装癖,终身是异装癖".
绝大多数异装癖患者并不寻求治疗.就诊的患者有的是由愠怒的配偶带来,有的是由法院转来,还有的是怕被拘押以及经历社会和就业困难而自愿就诊的.有些就诊者求治的是性别焦虑,物质滥用或抑郁症合并的异装癖,社团支持对异装癖患者的治疗有一定帮助.
恋童癖
指反复与发育期前的儿童进行性活动的偏好.
根据不成文的标准,患者年龄须≥16岁,患者与受害儿童的年龄差距≥5岁,受害儿童的年龄一般≤12岁.对于年龄较长的青少年患者,未规定明确的年龄差距;确诊有赖于临床判断.如果受害儿童已届青春期后期,一般可称作儿童性骚扰或恋慕儿童(ephebophilia),而不是恋童癖.
恋童癖患者偏好异性儿童和同性儿童的比例为2:1.异性指向的男性偏爱8~10岁的女童;绝大多数案例中,患者均与受害儿童认识.患者较多采用眼观手摸而非生殖器接触.同性指向的男性患者偏爱10~13岁的男童,与受害儿童相识的比例远远低于异性指向的男患者.双性指向的成年患者常选择<8岁的儿童.专一恋童癖患者只对儿童感兴趣;非专一性恋童癖者也会对成人有兴趣.
恋童癖患者的性活动可能局限于自己的孩子或近亲中的儿童(乱伦),也可能侵害其他儿童.玩弄儿童的患者可对受害儿童或其他宠物施以暴力或暴力威胁以阻止儿童泄露暴行.恋童癖的病程缓慢,可因药物滥用或依赖,抑郁,婚姻矛盾或反社会人格障碍而复杂化.
针对儿童的性侵犯在报道的性罪案中占了相当的比例.同性指向的恋童癖患者其再犯率仅次于露阴癖,占被捕性犯罪者的13%~28%,是异性指向的恋童癖患者的两倍之多.
露阴癖
指反复向没有防备的陌生人暴露生殖器以获取性兴奋的举动.
露阴癖患者(一般为男性)在露阴时或假想露阴时可伴有手淫.他清楚自己想让措手不及的观众诧异,震惊.受害者几乎都是成年女性或儿童.患者几乎从不寻求实际性接触.起病年龄多在25岁左右;偶尔也有极少数人首次发病是在青春期前期或中年.被捕的男性性犯罪者中有30%是露阴癖.在所有性犯罪者中,露阴癖的再犯率最高;约有20%~50%的人再次被捕.大多数露阴癖患者已婚,但其婚姻常为社会和性适应不良,包括频繁出现的性功能障碍所困扰.女性露阴癖很少有报道.但社会认可女性的一些露阴倾向(通过媒介和娱乐场所).民谚曰:"女人除了生殖器,可以展示一切;而男人除了生殖器,就没什么可以展示的."
窥阴癖
通过窥视没有防备的人裸体,脱衣或性交以达到性唤起.
窥阴癖常始于青春期或成年早期.青少年窥阴现象常被轻描淡写;很少有人因此而被捕.该障碍的基本特征是患者花费大量时间反复寻找窥阴机会.病情最严重者其所有的性活动均伴随有窥阴.患者一般在窥阴时或窥阴后通过手淫达到性高潮.窥阴者并不寻求与被偷窥者的性接触.该障碍应与相识者之间的性好奇相鉴别.
性受虐癖
指个体有意加入某种活动,被羞辱,殴打,捆绑或者说是被虐待,以体验性兴奋.
受虐幻想一般始于童年期;到成年早期则和性伴侣合作进行.在成年人中,自愿的施虐受虐幻想和性行为很普遍.受虐活动倾向于程式化和成瘾性.对绝大多数实施者而言,羞辱和鞭打只是实现幻想,参与者知道这是游戏并谨慎避免实际的羞辱或伤害.可是一些受虐癖患者随时间流逝提高了活动强度,构成重伤或死亡的潜在危险.
受虐活动可以是产生性兴奋的偏好或者唯一方式.患者可能自我实现受虐幻想(例如,自我捆绑,刺肤,电击,灼烧),或寻找一个可能是性施虐狂的性伴侣.有性伴侣的活动包括捆绑,蒙眼,掴打,鞭笞,向受虐者身上大小便进行羞辱,强迫异性装扮成模拟强奸等方式.有一种方式具有潜在的危险性,即自体性部分窒息("缺氧癖").患者用带子,套索或塑料袋在性高潮时诱发一种大脑相对缺氧的状态.挥发性亚硝酸酯(亚硝酸乙丁酯,俗称"poppers")在吸入后可增强大脑缺氧状态.患者的动机是增强性高潮,但这种活动偶尔会引起意外死亡.
性施虐癖
指对性伴侣施加肉体或精神折磨(羞辱,恐怖)来激发性兴奋和性高潮.
该症通常始于成年早期,但施虐幻想常出现在儿童期.患者通常有坚定而持久的性幻想,确信折磨性伴侣可产生性兴奋.不论性伴侣是否自愿,均可确诊本症.施虐癖和正常性活动中轻微的攻击性表现不同.性施虐行为达到极致时,患者可残忍地强奸或拷打受害者.更严重的是性谋杀,患者通过使受害者丧生产生性兴奋.
性施虐癖有时必须和强奸相鉴别.强奸是一种对受害者进行性和强力控制的复杂的混合行为.在强奸犯中只有不到10%的人被诊断为性施虐癖,尽管对其中许多人来说,强迫受害者违心地性交可以增加性兴奋.可是,折磨受害者并不是绝大多数强奸者的动机,受害者的痛苦通常不会增加强奸者的性兴奋.
性施虐癖是长期的.对非自愿的性伴侣施虐犯罪行为可持续到施虐癖者被捕.当性施虐癖伴有反社会性人格障碍时尤其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