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生长激素缺乏儿童的四个步骤 一、生长激素缺乏的临床和生长学诊断 矮身高定义为身高低于平均数以下2 SD。对于矮身高儿童,在其它生长障碍的疾病,如甲状腺机能减退、慢性全身性疾病、特纳综合症或骨骼生长紊乱被适当排除后,才应开始生长激素缺乏(GHD)的评估。 在临床中矮身高常常是唯一的表现特征。符合以下情况时需要做检查: 1、严重的矮身高,定义为身高低于平均数3 SD; 2、低于父母身高中值1.5 SD; 3、2岁以上的儿童,生活年龄的身高低于平均数2 SD和年身高增长速度低于平均数1 SD,或1年内身高SD下降大于0.5; 4、在无矮身高情况下,1年内身高速度低于平均数2 SD,或2年内持续低于1.5 SD;在婴儿期GHD或器质性获得性GHD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5、指示颅内病变的征兆; 6、多种垂体激素缺乏(MPHD)的征兆; 7、新生儿GHD的症状和征兆。 0~10岁儿童身高体重标准表
应当注意,生长评价涉及的数据应当使用最新的标准,在可能的情况下,根据长期趋势,每10-20年就应更新标准。生长数据应当以SD得分而不是百分位数表示。为了正确地评价身高增长速度,需要有纵断的身高速度标准。目前,除GH-IGF轴外的生物学标志,如身体组成、骨密度和骨标志物对于GHD的诊断无鉴别力。 随着磁共振成像(MRI)应用的不断增多,已经可以在下丘脑-垂体区域内检测出MRI异常。但这需要临床评价和生长监督,同时可能需要做眼科检查。 二、生长激素缺乏遗传疾病的诊断: GHD和MPHD遗传疾病的确切病因正在逐渐增多(例如,PROP1和POU1F1突变)。这些遗传疾病的指示包括: 1、生长不足过早开始; 2、阳性家族史和近亲; 4、对刺激试验的GH反应极低,以及非常低的IGF-I和IGF结合蛋白-3(IGF-binding protein-3, IGFBP-3)水平。 目前,遗传学突变的检验还只能在实验室中完成,最好是能够广泛使用这些检验手段。 三、骨龄评价 使用左手腕X线片评价骨龄应作为1岁以上生长不足儿童常规评价的一部分,并应当由专业人员读片。对于不足1岁的婴儿,可以使用膝部和踝部的X线片评价骨龄。 四、GHD的评价 化验方法考虑:建议GH参考标准制剂应当使用重组22-kDa的人GH(hGH;目前的88/624,确定的效力为3IU=1mg)。现在还没有普遍接受的IGF-I参考标准制剂,尚需在重组人IGF-I基础上确定WHO制剂。其它的肽或结合蛋白测定方法也应使用适当的参考标准制备。 在报告测定数据时,要清楚地说明应用的方法。使用任何测定,临床医生都应当了解它的方法学、局限性、以及在诊断GHD中的性能。建议使用单克隆抗体测量22-kDa hGH。免疫功能的GH的检验方法需要进一步的估价。 GH刺激试验和IGF-I/IGFBP-3的测量:在夜间禁食后以标准化的方案使用少量的刺激剂进行刺激实验。刺激剂包括,精氨酸、可乐宁、胰高血糖素、胰岛素和左旋多巴。应当由有经验的试验组仔细监控刺激试验,在小年龄儿童使用胰岛素或高血糖素时要特别的注意。 性类固醇的引动:普遍认为,因在刺激试验中经常出现低GH水平,所以难以诊断发身前后一段时期的GHD。 新生儿的检验:在无代谢性紊乱情况下,对低血糖的新生儿都要测量GH水平。在多克隆RIA测量的GH浓度不足20ug/L时,提示新生儿有GHD。 GH轴的其它检验:尿GH、血清IGF-II、IGFBP-2、酸不稳定亚单位和GH促分泌素(最为刺激剂)本身不具备诊断特征,但与结合其它检验结合可有益于诊断。GHRH和精氨酸结合,应用适当的界值可能对GHD的诊断有价值,这种方法有高度特异性。 当GH和IGF数据冲突时(如GH正常而IGF-I低),使用标准化试验方案和适当的参考标准数据,可以考虑估价一定时间(12或24小时)内GH自发分泌。然而,神经分泌功能紊乱(在无头部放射史的情况下)很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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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长激素缺乏儿童的诊断简介:
诊断生长激素缺乏儿童的四个步骤
一、生长激素缺乏的临床和生长学诊断
矮身高定义为身高低于平均数以下2 SD。对于矮身高儿童,在其它生长障碍的疾病,如甲状腺机能减退、慢性全身性疾病、特 ... 关键字:生长激素缺乏儿童的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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