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手术并非上策
过去认为,早期手术可阻止重症急性胰腺炎的发展,但实际结果显示术后病死率仍很高。近年研究发现,重症急性胰腺炎早期由于全身中毒与内环境紊乱,且有休克、器官损害等,此时手术不但未能阻止病情发展,反而会因手术的创伤和应激反应而加重局部和全身的炎症反应,同时,手术又易引起继发性感染,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使病死率增高。因此,目前大多数专家认为,重症急性胰腺炎早期手术治疗是不可取的。
但对于病情进展的患者,一味坚持内科治疗,常会贻误手术时机。因此,对于重症急性胰腺炎的治疗应由内科、外科和重症监护等多科室共同协作完成。
内科治疗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 实施禁食及胃肠减压;② 抑制胃酸和胰腺分泌;③ 补充血容量,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及酸碱平衡,改善胰腺微循环;④ 进行营养支持治疗,完全肠外营养是保证营养支持的最佳途径,但长期的肠外营养可导致小肠黏膜屏障损伤,甚至可诱发多器官功能不全综合征,故应根据病情尽早应用肠内营养;⑤ 早期、足量应用具有透过血胰屏障的抗生素,但是否应常规预防性应用抗生素或抗真菌药物还有待进一步研究证实;⑥ 促进肠蠕动恢复;⑦加强重要脏器监测,对症处理胰腺外器官的损害,早期积极防治多器官功能不全综合征。
手术时机与指征
重症急性胰腺炎的手术时机和手术指征一直存在争议。在20世纪70~80年代,多数学者主张早期手术。到90年代,又开始主张非手术治疗,一旦出现坏死的胰腺组织感染或并发症时再行手术治疗。
如果是胆道梗阻引起的重症急性胰腺炎,在治疗过程中出现胰腺出血坏死伴继发感染或脓肿形成,甚至是严重弥漫性腹膜炎、持续性或进行性多器官功能衰竭等,就是外科手术介入的指征了。因此,临床应注意判断是否存在重症急性胰腺炎继发感染或脓肿形成。
总结
随着对重症急性胰腺炎发病机制及病程的深入了解,加之重症监护技术的进步,越来越多的患者可通过非手术治疗获得治愈。但在对胆源性胰腺炎及胰腺炎伴发坏死感染、胰腺脓肿、胰腺假性囊肿、出血等并发症的治疗中,外科手术仍然占有重要地位。把握手术的适应证及手术时机,选择合适的手术方式对提高胰腺炎治疗的疗效、降低病死率、缩短疗程和减少费用等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