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最佳的初始维持治疗 《全球哮喘防治策略(GINA)2006》明确指出,大多数哮喘患者通过药物治疗可以实现“达到并维持哮喘控制”的治疗目标。但目前全球哮喘控制现状不容乐观。2007年欧洲呼吸学会(ERS)、美国胸科学会(ATS)和2008年ATS的统计资料显示,达到哮喘控制的患者西欧为10%,亚太地区仅为1.9%;部分控制患者分别为40%和50.7%,未控制患者分别为50%和47.4%,美国为40.6%,而患者却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控制水平。 为什么哮喘患者的控制水平如此之低? 呼吸系统疾病特别计划(RDSPI)在5个欧洲国家和美国进行的调查显示,657名全科和专科医生诊治的570例已接受小剂量吸入型糖皮质激素(ICS)作为维持治疗的哮喘患者中,87%未达到哮喘控制;再次评估57%(299例)为中、重度哮喘,43%(271例)为轻度哮喘,后者的控制率仅为25%(66/271例)。说明在现实生活中,以小剂量ICS作为初始维持治疗的患者哮喘控制水平低,其原因可能是低估了哮喘严重程度,导致治疗不足。 如何确定患者需要初始维持治疗? 首先,要评估患者的控制水平,正确选择更有效的控制药物进行初始维持治疗,以改善患者的控制水平,达到哮喘控制。“GINA 2007”和《中国哮喘防治指南2008》,对以往未经治疗或未经规范治疗的具有持续哮喘症状的初诊患者,推荐初始治疗应选择第2级(首选单用ICS或白三烯调节剂)或第3级,即首选小剂量ICS+长效β2受体激动剂(LABA)联合治疗方案,按需使用速效β2受体激动剂治疗。 哮喘控制测试(ACT)问卷的问题1~4与2006年GINA哮喘控制的前四项指标高度一致,因而可以应用ACT评分,鉴别并监测需要初始维持治疗的患者。 图1 舒利迭初始维持治疗3个月,与单用ICS相比,能使更多患者达到哮喘控制 图2 各组患者治疗中的无症状天数 图3 需要激素治疗、急诊和(或)住院治疗的急性加重患者 图4 严重急性加重的特征 如何选择更有效的药物进行初始维持治疗? ICS/LABA是双效协同互补的联合治疗药物,既可控制气道炎症、气道重塑,又能有效治疗平滑肌功能障碍,因而作为GINA分级治疗的首选药物。3项美国多中心、随机、双盲研究和GOAL研究,共纳入未经ICS治疗的第一层患者1525例。其中中、重度气流受限哮喘患者多有2项或3项GINA定义的哮喘控制指标未得到控制。这些患者随机接受沙美特罗/氟替卡松50/100μg或氟替卡松100μg,每日2次吸入治疗3个月。结果显示,与氟替卡松相比,沙美特罗替卡松(舒利迭)能使患者多项指标显著改善,使更多患者达到哮喘控制目标。(图1) 全球范围内哮喘控制现状远没有达到GINA 2006提出的“大多数可以达到并维持哮喘控制”这一治疗目标,使用小剂量ICS作为初始维持治疗的患者同样如此。哮喘控制不佳的原因有低估了哮喘严重程度、高估了哮喘控制水平和治疗不足。 舒利迭是ICS/LABA协同互补,同时针对哮喘气道炎症和支气管痉挛,因而舒利迭初始维持治疗比单用小剂量ICS或白三烯拮抗剂,能使更多患者更早达到指南的“哮喘控制”,更好地改善多项哮喘评估指标,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 选择合适的哮喘控制策略 2006版《WHO/NIH支气管哮喘管理指南(GINA)》与早期版本相比,在哮喘治疗理念上有了本质的变化,走出了根据哮喘严重程度治疗的被动模式,首次提出“哮喘控制”的概念,并建议以此作为治疗目标,指导医疗实践。 达到这个目标就意味着哮喘的临床治愈,患者可以完全恢复正常生活。GOAL国际多中心、大样本临床研究,应用沙美特罗/氟替卡松联合治疗,使约80%的哮喘患者达到GINA所定义的哮喘控制。 目前,有两种联合治疗策略,一种是ACD策略,即采用适当剂量规则维持治疗,目标是达到哮喘控制;另一种是SMART策略,即用较小剂量维持治疗,有症状时再加用药物缓解。 究竟哪种策略对患者是最好的选择?两种不同策略的大量研究显示,在无症状天数方面唯有采用ACD治疗策略的GOAL研究能达到GINA提出的控制标准(图2);从每日急救药物的使用指标来看,ACD策略最接近GINA指南的要求;从哮喘的急性加重来看,所有的试验中GOAL研究最接近GINA定义控制的“无哮喘急性加重”的要求。但是从两种治疗策略急性加重的程度来看,SMART策略的试验中需要急诊就医/住院治疗的急性加重患者数远大于ACD治疗策略,说明采用SMART治疗策略发生急性加重的程度更重(图3)。 因此,适当剂量的维持治疗策略能够使患者更容易达到哮喘的控制目标,享受和正常人一样的生活质量。 坚持SMART策略的学者认为,在哮喘患者出现急性加重前有6天“机会窗”,即当患者出现症状时增加治疗药物可以减少急性加重。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患者症状出现前肺功能下降状况的分析表明,在这6天时间内,患者的清晨最大呼气流量(PEF)在前3天下降缓慢,在后3天急遽下降,实际上患者在第3天才有可能感觉到症状,并开始加用药物来缓解,而且患者仅仅增加了一吸的药物来缓解症状,患者不仅开始应用缓解药物的时间晚了3天,而且采用的药物治疗剂量是不足的。 因此,这个机会窗有效时间太短,不是6天而是3天,不能起到减轻急性加重的作用(图4)。 在2006 GINA对于哮喘控制目标定义的基础上,2009年ATS/ERS 专家组对“哮喘控制”的概念做了更进一步的诠释,指出“哮喘控制”的近期目标是消除症状,恢复肺功能;远期目标在于预防复发,降低死亡率。 采取合适剂量的规则持续治疗,以哮喘控制为目标,才可以让更多的患者享受正常人的生活。同时,这种哮喘控制的治疗策略对于患者来说也是最简单、最容易掌握的治疗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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