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刻劳 胶囊 Ceclor
制造商 美国礼来公司
性状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克洛,其化学名称为3-氯-7-D-(2-苯基甘氨酸基)-3-头孢烯-4-羧酸单水化合物。
药理作用 头孢克洛为第二代头孢菌素,属口服半合成抗菌素,具有广谱抗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的作用,其作用机理与其它头孢菌素相同,主要通过抑制细胞壁的合成达到杀菌作用。头孢克洛对某些细菌的β-内酰胺酶稳定,所以某些产β-内酰胺酶的微生物可能对头孢克洛敏感。体外及临床研究已证实,头孢克洛对以下多数微生物有抗菌活性 :革兰氏阳性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表皮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腐生葡萄球菌。化脓链球菌(A组链球菌)、肺炎链球菌 ;头孢克洛对抗甲氧西林钠的葡萄球菌无效。革兰氏阴性菌 :副流感嗜血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大肠埃希杆菌、肺炎克雷伯菌、奇异变形杆菌。
药代动力学 头孢克洛口服后吸收良好,不管是否与食物同时服用,总吸收率相同 ;然而,当本品与食物同服时,达到的峰浓度为空腹服用后观察到的峰浓度的50-70%,而且通常要延缓45-60分钟出现。空腹服用250 mg、500 mg和1 g后,30-60分钟内获得的平均血药峰浓度分别约为7、13和23 mg/L。在8小时内,约60-85%的药物以原型从尿中排泄。大部分药物在服药后2小时内排出体外。口服250 mg、500 mg和1 g的剂量后8小时内,尿中药物峰浓度分别约为600、900和1900 mg/L。本品在正常人体的血清半衰期为0.6-0.9小时。对于肾功能受损的病人,头孢克洛的血清半衰期稍微延长,对于肾功能严重受损病人,本品原药的血浆半衰期为2.3-2.8小时。对于肾功能严重受损的病人,本品的排泄途径尚未测出。血液透析可使其半衰期缩短25-30%。头孢克洛缓释片 口服给药后吸收良好。虽然头孢克洛缓释片可空腹或餐后服用,但食物可以增加其总吸收量。以头孢克洛作参照,当餐后1小时给药时,头孢克洛缓释片的生物利用度大于90%。当空腹给药时,头孢克洛缓释片的生物利用度为头孢克洛的77%。与头孢克洛相比(空腹状态),头孢克洛缓释片的平均血药峰浓度(餐后及空腹)滞后40-90分钟,且峰值较低。同时合用H2 受体阻滞剂不影响其吸收速率及总吸收量。头孢克洛缓释片服用1小时内,应用含镁剂及氢氧化铝的抗酸剂不影响其吸收速率,但其总吸收量减少17%。受试者服用头孢克洛缓释片375 mg、500 mg、及750 mg后2.5-3小时,平均血药峰浓度分别为4、8、和11ug/mL。当每日给药2次时,未发现药物蓄积现象。健康受试者血浆半衰期与剂量无关,平均约为1小时(0.6-0.9小时)。血清肌酐值正常的老年受试者(年龄大于65岁),血浆峰浓度较高及药时曲线下面积较大系轻度肾功能减退的结果,但无显著临床意义。因此,肾功能正常的老年人不需要调整给药剂量。头孢克洛在人体内不被代谢。
毒理研究 尚无头孢克洛的遗传毒性、致癌性和对生育力影响的研究资料。小鼠、大鼠和白鼬生殖毒性试验结果表明,在给药剂量达推荐人用最高剂量的3-5倍(按体表面积计算)时,未出现明显毒性反应。由于上述资料来源于动物试验,因此并不能完全对临床用药的结果进行预测。
适应症 急性支气管炎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副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卡它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咽炎、扁桃体炎 :由化脓性链球菌(A组链球菌)所致(青霉素一般为治疗和预防链球菌感染的选择药物。包括风湿热的预防。虽然头孢克洛通常能够有效地清除口咽部地链球菌 ;但并无足够地资料证实头孢克洛可预防风湿热发作)。肺炎 :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卡它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鼻窦炎 :由肺炎链球菌(仅为青霉素敏感菌株)、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及卡它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单纯性下尿路感染 :包括由大肠埃希杆菌、肺炎克雷伯菌、奇异变形杆菌及腐生葡萄球菌所致地膀胱炎和无症状菌尿。皮肤软组织感染 :由化脓性链球菌(A组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表皮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需进行细菌学研究明确病原学诊断,并测定病原菌对头孢克洛地敏感性。留取相应标本后即开始治疗。根据培养及药敏结果调整抗菌药物。
用法用量 缓释片 口服给药时可以不考虑进餐。然而与食物同服可以增加缓释片的吸收量。片剂服用时不应掰开、压碎和咀嚼。咽炎、扁桃体炎、皮肤软组织感染、下尿路感染、支气管炎的推荐剂量为375 mg(1片)/次,每日2次。肺炎和鼻窦炎的推荐剂量为750 mg(2片)/次,每日2次。治疗化脓性链球菌(A组链球菌)所致的感染,缓释片的疗程需至少10天。其他剂型成人常用量为250 mg,每8小时口服1次。支气管炎,肺炎,鼻窦炎的疗程为10日。对于严重感染(如肺炎)或敏感性稍差的细菌引起的感染,剂量可加倍。最大日用量不宜超过4 g。治疗男性和女性的急性淋球菌性尿道炎,给予3 g的单剂量,并联用丙磺舒1 g。儿童常用量为20 mg/kg体重/日,分次口服,每8小时一次。对于支气管炎和肺炎,剂量为20 mg/kg体重/日,分3次口服。对于严重感染(中耳炎)和敏感性稍差的细菌引起的感染,推荐服用40 mg/kg体重/日,分3次口服,最大剂量为1 g/日。 不良反应 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大多数为轻度、呈一过性。因药物相关的不良反应中止治疗者占1.7%。下列不良反应在口服缓释片的临床试验中均有报道。除特别提及者外,发生率均小于1%。胃肠道反应 :腹泻(3.4%)、恶心(2.5%)、呕吐及消化不良。过敏反应 :约1.7%的患者发生皮疹、荨麻疹、或皮肤瘙痒。在应用缓释片的对照临床试验中,3272例患者中有1例发生血清病样反应(0.03%)。应用头孢克洛患者有发生血清病样反应的报道。这类反应的特征性表现为多形性红斑、皮疹及其他伴有关节炎/关节痛的皮肤表现,发热或无发热,与典型的血清病不同之处在于淋巴结病及蛋白尿少见,没有进入循环的免疫复合物,并且无反应后遗症发生。偶可发生单一症状,但不代表血清病样反应。进一步的深入研究显示,血清病样反应似与变态反应有关,常常发生于头孢克洛第二疗程期间或其后。据报道儿童较成人更常发生此类反应,发生率自一项试验的0.5%(?00)至所有临床试验的0.024%(2/8346)(临床试验中儿童发生率为0.055%)至自发事件报告的0.003%)(1/38000)不等。症状和体征通常发生于开始治疗后数日,并于中止治疗后数日内缓解 ;偶尔需因这类反应短期住院(根据上市后监测资料,平均住院时间为2-3天)。那些需住院的患者,入院时症状从轻度至重度不等,儿童较多发生重度反应。抗组织胺药物及糖皮质激素可加速症状和体征的消失。未见有严重后遗症的报道。血液及淋巴系统 :红细胞增多症。泌尿生殖系统 :阴道念珠菌病(2.5%)及阴道炎(1.7%)。中枢神经系统 :头痛、头昏及嗜睡。肝脏 :一过性血清谷丙转氨酶(ALT)、血清谷草转氨酶(AST)及碱性磷酸酶(ALP)升高。肾脏 :一过性血清尿素氮(BUN)或肌酐升高。实验室检验 :一过性血小板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淋巴细胞增多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及尿分析异常。服用缓释片患者除上述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外,下列不良反应及实验室异常见于应用头孢克洛治疗的患者 :多形性红斑、发热、过敏反应(有青霉素过敏史的患者可能更常发生)、Stevens-Johnson综合征、库姆斯(Coomb""s)试验直接阳性及生殖器瘙痒。伪膜性肠炎可发生于抗生素治疗期间或停药之后。有报道,在使用大量广谱抗生素后,会引起伪膜性肠炎。过敏反应可以表现为孤立症状,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虚弱、水肿(包括面部及四肢)、呼吸困难、感觉异常。晕厥及血管扩张。过敏症状持续数月者罕见。应用头孢克洛治疗的患者下列不良反应罕见 :中毒性表皮松解坏死症、可逆性间质性肾炎、包括胆汁淤积的肝功能异常。头孢克洛与华法令合用时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可逆性亢奋、神经过敏、失眠症、肌张力增高、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缺乏症、及溶血性贫血。除上述不良反应外,下列不良反应在应用β-内酰胺类治疗的患者中已有报道 :肠炎、肾功能异常、中毒性肾病、胆汁郁积性黄疸、嗜酸粒细胞增多、异常的肝功能试验、异常的肾功能试验、念珠菌病。某些β-内酰胺类抗生素可引起癫痫发作,特别是肾功能不全患者未减少给药剂量时。如发生与药物治疗有关的癫痫,应中止治疗,并根据临床情况决定是否给予抗惊厥的药物。
禁忌症 头孢克洛禁用于已知对头孢克洛和其他的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的病人。 警告 应用头孢克洛之前,应仔细询问病史,以确定患者是否对头孢菌素、青霉素类或其他药物过敏。青霉素过敏患者慎用本品。任何形式过敏的患者,尤其是对药物过敏者,应慎用抗菌药物。如患者对本药过敏,中止治疗。对严重急性过敏反应者需给予肾上腺素及其他紧急处理措施。任何形式的变态反应患者,尤其是对药物过敏者,应慎用抗菌药物,包括本药。事实上,所有的广谱抗菌药物(包括大环内酯类、半合成青霉素类及头孢菌素类)均有引起伪膜性肠炎的报道 ;因此凡应用广谱抗菌药物的患者,如发生腹泻应考虑到本病的可能。伪膜性肠炎的严重程度可自轻度至威胁生命不等。轻度肠炎患者仅停用抗菌药即可奏效,中重度患者需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注意事项 治疗过程中可能选择出耐药菌并大量繁殖,长程疗法时尤甚。仔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十分重要,如发生二重感染应采取适当措施。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在孕妇的应用 :生殖研究在大鼠、小鼠和白鼬进行,给药剂量前者达最大人体剂量的12倍,后者达最大人体剂量的3倍,这些研究显示头孢克洛不损害生育能力,没有危害胎儿的任何证据。然而,以孕妇未进行充分的、有良好对照的研究。由于动物生殖研究并不总能预测人类的反应,所以头孢克洛仅于确实需要时方可用于孕妇。分娩期 :头孢克洛对分娩的影响尚无研究资料,仅于确实需要时给予治疗。哺乳期 :没有进行头孢克洛的研究。哺乳期服用头孢克洛500 mg后,在母乳中可检出少量的头孢克洛。服药后2、3、4、5小时的平均浓度分别为0.18、0.20、0.21和0.16 ug/mL。服药后1小时仅检出微量。对乳儿的影响尚不清楚。哺乳妇女应用头孢克洛要谨慎。 儿童用药 1个月内婴儿使用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立。缓释片对儿童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尚未确立。
药物相互作用 头孢克洛缓释片服用1小时内,应用含镁剂及氢氧化铝的抗酸剂使其总吸收量减少 ;H2受体阻滞剂不影响头孢克洛缓释片的吸收速度和总吸收量。与其他β-内酰胺类相同,丙磺舒抑制头孢克洛经肾小管分泌排泄,并推测头孢克洛缓释片亦为如此。临床试验过程中未观察到其他药物相互作用。实验室检验相互作用 :应用头孢克洛缓释片可致尿糖测试假阳性。患者服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时应用Benedict""s 和Fehling""s 试剂及Clinitest试纸检测尿糖可呈假阳性,但应用Tes-Tape(尿葡萄糖检验试纸,礼来公司,美国药典)测试则否。
药物过量 症状和体征 :头孢克洛过量后的毒性症状包括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及腹泻。上腹部不适与腹泻的严重程度与给药剂量有关。如果存在其他症状,可能是继发于基础疾患、过敏反应或其他中毒作用。治疗 :处理用药过量时,需考虑多种药物过量的可能性。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及患者的异常药物动力学。保持患者呼吸道通畅并维持通气和血液灌注。在可能的前提下,仔细监测和维持患者的生命体征、血气和血清电解质等。给予活性炭可以减少胃肠道药物的吸收,在许多病例应用活性炭比洗胃和灌肠更为有效;故可以考虑应用活性炭替代洗胃或两者合用。重复给予活性炭可以加速已吸收药物的排泄。进行洗胃或给予活性炭时,需保护患者呼吸道通畅。强制性利尿、腹膜透析、血液透析或活性炭血液灌注对头孢克洛用药过量的益处尚未确立。
贮藏/有效期 遮光、密封,在凉暗干燥处保存。
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