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C virus,HCV)已经成为慢性肝病最重要的病因之一,全球大约有1.5亿人受到HCV感染。急性丙型肝炎多症状轻微或呈亚临床感染,其中 75%~85%将转为慢性。尽管多数HCV感染者ALT升高,但仍有25%~30%的病人肝功能正常。慢性丙型肝炎的进展速度在不同的个体差异很大,与ALT水平病毒负荷、HCV基因型无关,而与饮酒、合并乙型肝炎等因素有关。20%~30%慢性丙型肝炎患者在10~20年后发展为肝硬化,5%~10%进展到终末期肝病(end-stage liver disease )。一旦发展为肝硬化,这些病人患肝癌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可达1%~4%。抗病毒治疗有助于减缓或终止肝硬化的发生,降低肝癌的发生率。本文将目前有关丙型肝炎治疗的焦点问题及看法综述如下。一、 慢性丙型肝炎由于慢性丙型肝炎进展的速度差异很大,且无特异性的症状,在临床上很难确定哪些病人最需要治疗。在治疗前,必须对抗病毒治疗的指征、疗程、费用、监测的频率、依从性、可能出现的副作用等进行仔细地评估。 1、抗病毒治疗的指征 2、抗病毒治疗的反指征 3、抗病毒治疗的利益 4、肝脏穿刺活组织检查 肝穿刺活检通常在抗病毒治疗之前进行。当慢性丙型肝炎病人有持续或间断性ALT升高或怀疑伴有酒精性肝病、脂肪肝时,最好进行肝穿刺检查。但对于ALT持续正常的HCV感染者以及治疗后的监测,肝穿刺的价值尚不清楚。肝活检可以对肝组织炎症进行分级,对肝组织纤维化作出分期。 明确有无肝硬化,因为10%~20%肝硬化病人单依据临床及生化检查很难被发现。 肝活检结果还可以预测疾病进展的进度,估计预后。轻度炎症、无纤维化的病人往往发展较慢,而有门脉纤维化的病人常进展较快。 肝活检对于判断病人是否接受抗病毒治疗起重要作用。 因此,肝活检被绝大多数肝病学家推荐作为治疗前的重要检查。由于已有评价肝纤维化的间接方法,肝穿刺的必要性及价值将来可能有所改变,并需重新进行评价。 5、抗病毒治疗应答的定义 抗病毒治疗的应答以生化检查(正常的ALT)、病毒学检查(HCV-RNA阴性)和组织学检查结果来判断。 依据不同的阶段,治疗应答又分为治疗结束应答(end of treatment response, ETR)和持久应答,后者是指治疗结束后24周时的应答。 以前的治疗应答多指治疗结束时及结束后24周,ALT恢复正常的病人的比例。随着引入可靠、敏感的检测HCV-RNA的方法, 现在的治疗应答是指治疗结束和治疗结束后24周时ALT恢复正常和HCV-RNA转阴病人的比例。HCV-RNA与ALT相比,是一个更精确的病毒清除和持久应答的指标。 因此,目前认为,在停药后随访24周时,经用可靠、敏感的方法检测,HCV-RNA维持阴性是治疗成功的金标准。 6、慢性丙型肝炎的初治(Initial Therapy)常有以下方案: 采用大剂量干扰素,疗程延长至48~72周,SR有所提高,但相应地也增加了副作用的发生率和因副作用而终止治疗的人数,因此,干扰素单用适合于不宜采用联合治疗方案的病人。 2)利巴韦林单用 利巴韦林是一种合成的核苷类似物,对几种RNA和DNA病毒具有抗病毒活性,除了抑制病毒依赖的多聚酶活性之外,尚有促进细胞内磷酸的耗竭,改变细胞因子平衡的作用。 利巴韦林单用治疗慢性丙型肝炎可一过性降低ALT,但对HCV-RNA水平无明显作用。目前不主张利巴韦林单用。 3)干扰素与利巴韦林联合应用 多项随机对照临床试验评价了干扰素单用或与利巴韦林联合应用的有效性。其中在2个较大的多中心随机临床试验中,共有1744例病人接受了干扰素单用或与利巴韦林联合治疗24周或48周。干扰素剂量为300万单位,每周3次,皮下注射,利巴韦林的剂量为1000~1200毫克/天。24周和48周的ETR分别为55%和51%,SR分别为33%和41%,而单用者的24周或48周的ETR为29%,SR分别为6%和16%。 因此,联合治疗比干扰素单用更为有效,可减少复发,因此,推荐作为首选的治疗方案。 7、抗病毒治疗应答的预测因素 Poynard等报告,有5个独立的因子与治疗应答有关:HCV基因型为2型或3型,基线病毒负荷小于3.5×106/ml,无门脉肝纤维化,女性和年龄小于40岁,其中HCV基因型和治疗前病毒负荷是最有效的预测联合治疗效果的因子。 该研究建议,合适的病人治疗24周后,根据这5项因子和24周后HCV-RNA是否阴性,决定哪些病人应接受另外24周的治疗。 1)HCV基因型 I型HCV病毒是美国最流行的毒株,约占65%~75%,对治疗的应答率最低。I型HCV感染的慢性丙肝病人对联合治疗24周和48周的SR仅分别为17%和21%,而非I型HCV感染者联合治疗24周和48周的疗效相近,SR可达65%,显着优于I型HCV感染者。 2)治疗前HCV-RNA水平 I型HCV感染伴有HCV-RNA水平在2×106/ml以上者,对联合治疗24周的SR仅为10%,延长疗程至48周,SR可增加至27%,而HCV-RNA低于2×106/ml者对联合治疗24周或48周的SR可达33%。在非I型HCV感染者,HCV-RNA水平及疗程(24周或48周)对SR影响不大。 这些研究结果提示,对于I型HCV感染伴高病毒负荷者,适合采用48周治疗,对其它基因型感染,24周的疗程即可获得同样的疗效(与48周相比)。 由于各种HCV-RNA检查方法的敏感性有很大的差异,加之HCV-RNA水平本身可经常发生波动,故治疗前病毒负荷不宜作为选择病人或决定疗程的指标。 3)治疗期间HCV-RNA水平 治疗期间检测HCV-RNA水平有助于预测哪些病人是无应答者,以便及早终止治疗。采用疗程为48周的联合治疗方案,在治疗24周时检测HCV-RNA可以对98%的无应答者作出判断,在治疗12周时检测HCV-RNA,对无应答者的识别率为89%。采用24周治疗方案时,治疗12周时检测HCV-RNA对不能达到SR者的预测率为95%。综合24周和48周的研究结果,如果在12周时因HCV-RNA仍阳性而终止治疗,约7%大病人会失去达到SR的机会。对于单用干扰素治疗者,在治疗过程中监测HCV-RNA水平,同样有助于预测哪些病人是无应答者。在治疗12周后检测HCV-RNA,能准确地对98%~100%不能达到SR的病人进行预测。临床上,通常在治疗12周时作HCV-RNA检测,如果HCV-RNA阴性,病人继续治疗完成48周的疗程,如果HCV-RNA阳性,可考虑终止治疗。因为这些病人达到SR的机率很小,这种建议没有把组织学的改善考虑在内,因为有些病人尽管没有达到SR,但组织学有所改善。 8、副作用 与干扰素单用相比,联合治疗更易因副作用而需减少剂量或终止治疗。最常见的导致需要减量的副作用是利巴韦林引起的溶血性贫血和干扰素引起的粒细胞减少、缺乏。其他导致终止治疗的副作用还有干扰素引起的抑郁、情绪紊乱等。 目前所用的几种干扰素的副作用相近,最常见的副作用是流感样症状,疲劳,肌肉酸痛,关节痛和体重减轻,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对原有抑制症和精神疾病的病人,干扰素可加重症状,故治疗前应仔细询问病史 。10%的病人服用利巴韦林后可出现较严重的剂量依赖性的、可逆性的血管内溶血性贫血。多数病人服用利巴韦林4~8周后,血红蛋白可降低2~3g/dl,这种降低并不因合用干扰素而加重。当Hb降低至10 g/dl以下时,利巴韦林的剂量应减少至600毫克/天。剂量减少后可使Hb增加1~1.5 g/dl。治疗结束后4~8周,Hb可恢复正常水平。不适合采用利巴韦林治疗的病人可单用干扰素治疗。利用巴韦林的其它副作用还有咳嗽、呼吸困难、皮疹、厌食、失眠、瘙痒等,往往较轻,不需要停止治疗。 9、对于单用干扰素复发者的治疗 在治疗过程中HCV-RNA消失,停止治疗后HCV-RNA又转为阳性,称为复发。复发后病人通常无症状,但有ALT反跳。复发多出现在停药后12~24周内,晚期(停药24周后)复发很少见,复发率小于5%。复发者在用同样剂量和疗程的干扰素治疗,常不能增加SR,但增加剂量、延长疗程可提高SR。一项较小规模的临床研究报告,较大剂量的干扰素治疗48周可使SR提高到58%,最近的一项Meta分析结果显示,复发者在给予第二个长疗程的干扰素治疗,38%的病人可达到SR。 目前认为延长疗程比增加剂量更重要。 最近的研究还提示,长期、间断性的干扰素治疗也能提高复发者的SR,但由于资料有限,还需要更多的前瞻性临床研究证实这种干扰素维持治疗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在一项随机对照的临床试验中,350例单用干扰素治疗复发者接受联合或单用干扰素治疗24周,联合治疗的SR可达49%,干扰素单用者SR仅为5%,非I型HCV感染复发者对联合治疗的反应更好。 目前对于单用干扰素治疗复发者,再治疗的方案有二个可供选择,即联合治疗24周治疗丙肝。 |
丙型肝炎治疗的现状和展望简介:
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C virus,HCV)已经成为慢性肝病最重要的病因之一,全球大约有1.5亿人受到HCV感染。急性丙型肝炎多症状轻微或呈亚临床感染,其中 75%~85%将转为慢性。尽管多数HCV感染者ALT升高 ... 关键字:丙型肝炎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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