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 【成份】每瓶含紫杉醇100mg及人血白蛋白约900mg。 【性状】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澄明粘稠液体。 【药理毒理】本品是新型抗微管药物,通过促进微管蛋白聚合抑制解聚,保持微管蛋白稳定,抑制细胞有丝分裂。体外实验证明紫杉醇具有显著的放射增敏作用,可能是使细胞中止于对放疗敏感的G2和M期。 【药代动力学】静脉给予紫杉醇,药物血浆浓度呈双相曲线。本品蛋白结合率89%~98%,紫杉醇在肝脏代谢。紫杉醇主要在肝脏代谢,随胆汁进入肠道,经粪便排出体外(90%)。经肾清除只占总清除的1%~8%,肾功能不全者一般紫杉醇在肝肾功能不全的病人体内代谢尚不明确。 【适应症】适用于治疗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或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的乳腺癌。除非有临床禁忌症,既往化疗中应包括一种蒽环类抗癌药。 【用法用量】分散溶解后每毫升悬浮液含5美国紫杉醇。对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或辅助化疗后复发的乳腺癌患者,建议使用剂量260mg/m2,静脉滴注30分钟,每3周给药一次。 【不良反应】肝酶和胆红素升高。红细胞压积和红细胞计数降低,中性粒细胞减少(包括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淋巴细胞减少,外周神经病变包括感觉神经和运动神经病变,神经病变,呼吸困难,咳嗽,恶心,呕吐腹泻,脱发,皮疹,瘙痒,关节痛,肌肉痛,感染,过敏反应,低血压,黏膜炎,潮红,乏力,胸痛,肺炎,皮疹。其它不良反应参见药品说明书。 【禁忌】治疗前如患者外周血中性粒细胞数低于1500/mm3,不应给予本药治疗。 【注意事项】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应该在有化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只有在诊断及治疗设施完善的条件下,治疗过程中发生的并发症才能得到及时和准确的处理。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如孕妇使用本药或患者在用药期间怀孕,应权衡对胎儿造成的潜在危险。建议接受本药治疗的妇女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患者用药】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药代动力学资料证明顺铂后给予本品,本品清除率大约降低30%,骨髓毒性较为严重。同时应用酮康唑影响本品的代谢。 【药物过量】 【规格】100mg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20080338 【生产企业】 |
序号 | 药品名称 | 通用名称 | 生产企业 | 规格 | 单位 | 参考价 |
9829 |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 |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 |
American Pharmaceutical Partners, Inc. |
100mg | 瓶 | 咨询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