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滴美 片剂
制造商
诺华
药理作用
本品是四环类抗抑郁药,能阻止中枢神经突触前膜对去甲肾上腺素的再摄取,具有解除精神迟滞作用,从而达到抗抑郁的效果,消除忧郁情绪。其抗胆碱作用比三环类抗抑郁药弱。
药代动力学
药代药动力学研究显示,口服本药后,其活性物质马普替林吸收缓慢而完全。一次口服50 mg马普替林后,8小时之内,其血药浓度高峰为45-150 毫微摩尔/L(13-47 ng/mL)。多次口服马普替林每日150 mg,无论每日用药一次或分三次服用,在治疗的第二周均可达到稳态血药浓度320-1270 毫微摩尔/L(100-400 mg/mL)。虽然绝对浓度的个体差异很大,但稳态血药浓度与剂量呈线性关系。马普替林在血和血浆之间的分隔系数是1.7。脑脊液中活性物质浓度约为血清中的2-13%,在治疗浓度或更高的血浆浓度下,其蛋白结合率为88-89%。其表观分布容积为23 L/kg体重。马普替林从血中清除的半衰期平均为43小时(范围27-58小时)。经计算其平均体内总清除率为514 mL/分。一次用药后,在21天之内,其总量的57%经尿、30%从粪便以原型(主要是葡萄糖醛酸化物)排泄,有约2-4%以原型从尿排出。老年患者(年龄60岁以上)的稳态血浓度较使用相同剂量的年轻患者为高。特殊临床情况下的动力学 :有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为24-37 mL/分),若肝功能仍然正常,马普替林的半衰期和肾脏排泄几乎不受影响,但代谢物从尿的排泄会减少,而这种排泄减少又可通过增加经胆道排到粪便中的量而得到补偿。
适应症
内源性抑郁症,迟发性抑郁症(更年期性抑郁症)。精神性抑郁症,反应性和神经性抑郁症、耗竭性抑郁症。
用法用量
治疗期间,应将病人置于医疗监督下。 确定剂量时应个体化,并根据病人的情况和反应进行调整,以尽可能小的剂量,达到治疗效果,并缓慢地增加剂量。每日用药量不宜超过 150 mg。
轻度到中度抑郁症 特别是用于治疗可以自行就诊的病人 :口服25 mg,每日1-3次,或25-75 mg,每日1次,应根据病人病情严重程度和反应而定。
严重抑郁症 特别是住院病人 :口服25 mg,每日3次,或75 mg,每日1次,必要时根据病人的反应,将每日剂量逐渐增至150 mg,分数次或1次服用。
儿童和青少年患者 应逐渐增加剂量,开始用25 mg,每日1次。必要时根据病人的反应将每日剂量逐渐增至25 mg,每日3次,或75 mg,每日1次。本药用于儿科的经验尚有限,所推荐的剂量只是粗略的指导原则。对青少年,可按具体情况将剂量增至接近成年人的水平。
老年患者 逐渐增加剂量,开始用25 mg,每日1次;必要时根据病人的反应将每日剂量逐渐至25 mg,每日3次;或75 mg,每日1次。
不良反应
本药所引起的各种副作用一般轻微而短暂,通常继续治疗下或减少剂量后消失。某些症状常难以区分是药物副作用或抑郁症的症状,例如乏力、睡眠障碍、激动、焦虑、便秘、口干。如有严重副作用,例如神经病学或精神病学症状,应停用本药。老年人对抗胆碱能、神经病学、精神病学或心血管方面的副作用尤其敏感。
中枢神经系统 :
神经性 :偶见或常见头晕、头痛、晕眩。罕见惊厥、锥体外系症状,例如震颤、静坐不能、肌阵挛、共济失调。个别或罕见发音困难、疲弱无力,感觉异常(麻木、麻刺感)。
精神性 :偶见或常见暂时性乏力,日间镇静作用、嗜睡。罕见睡眠障碍、激动、焦虑。个别患者出现恶梦、精神错乱、谵妄、幻觉、轻躁狂或躁狂。
抗胆碱能神经作用 :偶见或常见口干。罕见视力模糊。个别或罕见尿潴留。
个别病例有口炎。有报告长期用抑郁症药治疗,龋齿的发生率上升。因此,在长期治疗期间宜定期作牙科检查。
皮肤 :偶见皮肤反应(皮疹、荨麻疹),有时伴有发热。个别患者出现瘙痒、紫癜、光过敏反应、水肿。
胃肠道 :偶见恶心、呕吐。罕见或偶见便秘。
心血管系统 :罕见或偶见体位性低血压,心动过速,心律失常。个别患者出现 :心脏传导障碍(例如房室传导阻滞)、心悸、高血压、晕厥。
呼吸道 :个别患者出现伴有或不伴有嗜酸细胞增多的过敏性肺炎。
内分泌系统 :个别患者出现乳房增大,溢乳症。
肝脏 :罕见血清转氨酶升高。个别患者出现伴有或不伴有黄疸的肝炎。
血液 :个别患者出现白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嗜酸细胞增多症。
感觉器官 :个别患者出现耳鸣、味觉障碍。
偶见或常见出汗。偶见体重增加,罕见性功能紊乱。个别患者出现潮红、脱发或无发。
禁忌症
已知对马普替林过敏者。已知或疑有癫痫、低惊厥阈,或亲近有心肌梗塞或束支传导阻滞,窄角型青光眼、尿潴留(例如由前列腺疾病所引起)的病例。对于酒精、安眠药、止痛药或治疗精神病药物急性中毒,应忌用或停用本药。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
对于有肝、肾功能损害、排尿困难或有眼内压升高病史的病人,均应慎用。
对于心脏病患者,包括有心肌梗塞病史和老年患者,也应慎用,必须应用时,应在严密观察,监护心脏功能的情况下进行,必要时监测病人的心电图。
自杀的危险是抑郁症临床特征的一部分,发作明显减轻前其危险都可能存在,因此,病人在接受本药治疗期间,应小心监护,以最小的剂量达到最适当的治疗。
如用于治疗伴有甲状腺机能亢进症,或同时服用甲状腺激素制剂的患者,由于有增加心脏副作用的可能性,也应慎用。
有体位性低血压倾向的患者,应定期测量血压。
应避免将本药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因为目前还缺乏这种联合治疗的临床经验。
众所周知,抗抑郁药可导致血象的变化,虽然本药引起白细胞计数变化仅有个别报道,因此,对使用本药治疗的病人应给予适当观察(例如发热和喉痛的发生,白细胞计数),尤其在治疗的最初数月。
本药的镇静作用影响患者的反应能力和警觉性。所以,在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时应小心。
用三环类抗抑郁症药治疗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精神性危象偶尔会变得明显。因此,应用本药应记住这一可能性。同样,也有报告表明,患周期性情感性障碍的患者,在抑郁期间用三环类抗抑郁症药治疗时引起轻躁狂或躁狂症。对于这些病例,可能需要减少本药的剂量或停药,或给予治疗精神病的药物。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动物生殖毒性研究表明,本药对胚胎无致畸作用,但由于未做妊娠妇女的对照研究,所以妊娠期间应避免应用本药。
药物相互作用
由于马普替林可减弱或消除肾上腺素能神经元抑制剂,诸如胍乙腚和苄甲胍的降压作用,并加重利血平或甲基多巴的中枢镇静作用,因此应同时合用其他类型的降压药(例如利尿药、血管扩张剂或无明显生物转化作用的受体阻断剂),并应监测病人的血压。
如果在应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后准备换用本药,应有足够的时间间隔(至少14天),否则可能会引起严重的相互作用。在本药治疗之后,换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也应有同样的时间间隔。无论本药或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均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并监测其作用至达到疗效。
本药可加强某些拟交感神经药物,例如去甲肾上腺素、肾上腺素、苯丙胺、哌醋甲酯对心血管的作用。
本药也能加强酒精、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例如巴比妥酸盐、全身麻醉剂)、抗胆碱能神经药物(如阿托品、比哌立登)和左旋多巴的作用。
另一方面,对肝脏单氧合酶系统有激活作用的药物(例如巴比妥酸盐、苯妥英、卡马西平)有加速马普替林代谢的作用,因此有可能减弱本药的抗抑郁作用。同时合用苯妥英可导致苯妥英的血清浓度升高,因而使其副作用表现明显。必要时应调整这两种药物的剂量。
如与强的镇静药物合用,可引起马普替林的血清浓度升高,降低惊厥阈并引起癫痫发作。本药与苯二氮类药物合用可加强其镇静作用。
有明显生物转化作用的受体阻断剂(如心得安)可使马普替林的血浆浓度升高。在治疗初期和末期,应适当调整本药的剂量和/或测定其血浆浓度。
已知甲氰米胍与三环类抗抑郁药如丙咪嗪合用时,可引起后者的血清浓度升高,并引起副作用(例如严重口干、视力障碍),但还未有关于马普替林的报告。
药物过量
症状和体征 中毒时可表现为抑制剂或兴奋剂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并导致严重的抗胆碱能神经作用和心脏毒性作用。急性过量的特征 :嗜睡、烦躁、共济失调、惊厥、木僵、高热、昏迷、心动过速、心律失常、低血压和呼吸抑制。
治疗 无特殊解毒药。通过催吐和/或洗胃的方式尽量清除药物,将病人转送医院,细心护理以保证生命功能安全。
对呼吸抑制的治疗,应立即借助人工呼吸。
对低血压和循环性虚脱的病人,应给予血浆扩容剂。
如有酸中毒,应给予碳酸氢钠。
在心功能下降者,可考虑静脉输注多巴胺或多巴酚丁胺治疗。已经证明,通过静脉注射碳酸氢盐和补充钾盐来纠正代谢性酸中毒和低血压是治疗心律失常的有效方法。
如有心动过速或房室传导阻滞,应考虑临时安置起搏器。
如发生惊厥,给予安定是有效的。
由于有报告显示毒扁豆碱有增加发生抽搐的危险,本药过量时忌用。
应监测生命功能(包括心电图)数天。
贮藏/有效期
密闭保存,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