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疗是提高肺癌疗效的重要手段。经临床实践证明,中西医综合治疗,可以互相取长补短,充分发挥各种治疗方法在疾病过程各阶段中的作用,做到在提高机体免疫力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抑制或消灭肿瘤细胞。达到全身治疗和局部治疗的目的。具有手术适应证的肺癌患者,应首选手术治疗。在手术期间或(和)手术后,不论是否化疗、放疗均应以中医药治疗,有利于康复,并为进一步综合治疗创造有利的条件,减少肿瘤扩散转移,改善症状,延长生存期,提高临床疗效和生存质量。
关于肺癌的综合治疗, 按细胞学或病理学诊断分为两组,即小细胞肺癌和非小细胞肺癌(鳞癌、腺癌、大细胞未分化癌和混合型肺癌)。
1.小细胞肺癌(SCLC)综合治疗计划
(1)原则上一般不首选手术治疗。
(2)以化疗和放疗为主。
(3)治疗期间视情况可配合活血化瘀中药以提高肿瘤细胞的敏感性,休息期间配合肺癌主方加辨证用药以促进机体功能恢复,以战胜疾病。
(4)争取在肿瘤控制后将原灶切除。人们通过大批病例的观察,重新认识到,胸内肿瘤的控制不一定延长病人的生存期,但是可改善病人的生存质量,从而提供延长生存期的可能性。为此,手术治疗在小细胞肺癌中的作用再次提出,但是仅作为一种辅助治疗。
(5)采取措施(头颅照射、亚硝脲类药物)预防颅内转移。
(6)在达到完全缓解(CR)后,至少再作两个疗程巩固化疗,对首次治疗未达到CR的病人应努力加强治疗,采取必要的手段(如提高放疗量、更换化疗方案和可能时采取手术)争取达到CR。
2.非小细胞肺癌(NSCLC)综合治疗计划
(1)原则;对Ⅰ、Ⅱ期患者首先手术治疗,术后根据淋巴结受侵情况、细胞分化程序、血管和淋巴管内有无癌栓,确定是否化疗。其基本治疗计划是:手术,休息1个月左右,行放疗和(或)化疗,休息3~6个月,再行化疗,再休息3~6个月,再次化疗。
(2)对Ⅲ期患者的治疗计划:先行放疗,然后争取手术或行化疗,再按疗程执行化疗疗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