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临床上常用的分级方法还是采用1967年Margaret hoehn 和 Melvin Yahr发表量表,称为hoehn - Yahr 分级:
hoehn 和 Yahr给各阶段的定义是:
I 期:单侧身体受影响,功能减退很小或没有减退。
II期:身体双侧或中线受影响,但没有平衡功能障碍。
III期:受损害的第一个症状是直立位反射,当转动身体时出现明显的站立不稳或当患者于两脚并立,身体被推动时不能保持平衡。功能方面,患者的活动稍受影响,有某些工作能力的损害,但患者能完全过独立生活。
IV期:严重的无活动能力,但患者仍可自己走路和站立。
V期:除非得到帮助只能卧床或坐轮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