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枣口服液治疗小儿厌食30例临床观察
2010-04-28 12:54:16 作者: 新特药房 来源: 互联网 浏览次数: 73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简介: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上海市中医医院
上海市中医医院儿科从2008年4月1日起至2008年6月30日对浙江泰利森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中药“杞枣口服液”治疗小儿厌食进行临床观察。应用杞枣口服液对30例单纯性厌 ...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上海市中医医院
上海市中医医院儿科从2008年4月1日起至2008年6月30日对浙江泰利森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中药“杞枣口服液”治疗小儿厌食进行临床观察。应用杞枣口服液对30例单纯性厌食患儿进行临床观察。 1 研究目的: 对杞枣口服液治疗小儿厌食的临床有效性及安全性进行临床应用的评价。观察杞枣口服液用于治疗小儿厌食指标(中医证侯及单项症状)的疗效。 2 资料与方法: 2.1 试验设计: 自身前后对照。 2.2 一般资料: 收集本院儿科门诊从2008年4月1日起至2008年6月30日符合小儿厌食西医诊断标准及中医脾胃气虚型标准者。 2.3 病例选择标准 2.3.1诊断标准(参照《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 西医诊断标准: (1)长期食欲不振,见食不贪,入食量较病前减少1/3~1/2以上,病程在2周以上,排除其它系统疾病; (2)体重增长停滞或减轻,有不良食欲习惯或喂养不当史; (3)年龄在2周岁以上,12周岁以下。 中医辨证分型标准(脾胃气虚): 不思饮食,食而不化,大便偏稀夹不消化食物,面色少华,形体消瘦,神疲乏力,舌质淡,苔薄白,脉缓无力。 2.3.2 纳入标准: ①符合小儿厌食西医诊断标准及中医脾胃气虚型标准者; ②年龄在2—12岁之间,男女不限; ③中医症状分级量化标准积分在7分或7分以上者; ④知情同意,志愿受试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获得知情同意书过程应符合GCP规定。 2.3.3 排除标准: ①具有严重心、肝、肾、造血系统和内分泌系统等原发性疾病,如肿瘤或艾滋病患者; ②已使用治疗小儿厌食药物治疗,致药物疗效难以判断者; ③法律规定的残疾患者(盲、聋、哑、智力障碍、精神障碍等); ④年龄在2岁以下及12岁以上者;或已知对本药成分过敏者; ⑤近三个月内参加其他药物临床试验的患者。 2.3.4 剔除标准: ①受试者不符合标准误纳入者; ②纳入后未曾用药者或无任何疗后访视记录者; ③受试者依从性<80%或>120%; ④受试者在观察期间服用了方案规定的禁用药物。 2.3.5 受试者退出标准: ①出现药物过敏反应或严重胃肠道不适;或用药3天症状未得改善或病情加重;或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严重不良事件者,根据医生判断应该停止临床研究者,即中止该病例临床研究。加重病情则作无效病例处理。 ②在研究过程中,受试者发生某些合并症、并发症或特殊生理变化,可能不适宜继续参与研究者,根据医生判断应该停止临床研究者,即中止该病例临床研究。 ③受试者在临床研究过程中不愿意继续进行临床研究,向主管医生提出退出临床研究的要求,该病例可以退出临床研究。 2.4 治疗方法: 入组患者服用杞枣口服液,药用口服,每日2次,每次10毫升。疗程:四周为一个疗程。观察一个疗程。临床试验结束后,按临床常规方法治疗。 2.5 观察指标: ①生物学指标:性别、年龄、身高、体重等; ②疗效指标:食欲不振、体重不增、面色无华、腹胀、恶心、呕吐、神疲乏力、大便稀或便秘; ③不良事件。 2.6 疗效标准:(参照《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 ①痊愈:食欲、食量均恢复到正常水平; ②显效:食欲明显恢复,食量恢复到原有水平的3/4以上; ③有效:食欲有改善,食量有恢复,但未达到原有水平的3/4; ④无效:食欲与食量均无改善。 3 结果 3.1一般资料 本次研究共观察厌食患儿30例,男17例,女13例,年龄15月~12岁。病程从15天~4年。 3.2临床疗效评价 如上表,杞枣口服液治疗厌食疗效评价有效率80%,显效率40%,痊愈率36.7%;中医证候疗效有效率96.7%,显效率46.7%,痊愈率30%。 3.3安全性评价 所观察30例患儿中,出现不良反应1例,用药1天后夜咳阵作,停药后自愈,判断为可能与试验药物有关。 4讨论 小儿厌食症是指小儿较长时间食欲不振,见食不贪,甚则拒食的一种病症,独生子女尤多,对小儿生长发育及抗病能力均有影响。《灵枢•脉度篇》云:“脾气通于口,脾和,则口能知五谷矣。”不思纳谷,食而无味,其病在脾当属无疑,《幼幼新书》谓:“脾脏也,胃腑也,脾胃二气合为表里,胃受谷而脾饥磨之,二气平调,则谷化而进食。”脾胃健运,方能知饥欲食,食而能化。各种原因造成脾运失职,胃纳失司,都能产生厌食证。故厌食均与脾胃失调密切相关。 小儿厌食是儿科常见病症,脾胃气虚又是其常见证型,但是由于小儿脏腑娇嫩,形气未充、脾常不足等生理特点,给本病的治疗带来一定的难度。脾胃互为表里、各有所司又互为影响,健脾不伤胃气,护胃而不碍脾,这就要求组方严谨,用药精良才能收到满意的治疗效果。杞枣口服液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的药品(国药准字B20020312)。其由枸杞子、大枣、太子参、海参、珍珠、益智、焦山楂组成。太子参味甘苦性平,功能益气健脾;大枣味甘性温,功能补脾和胃,强健脾胃,能保护脾胃;益智仁味辛性温,功能温脾肾,燥脾湿;枸杞子味甘性平,善滋补肝肾;山楂味甘酸,性微温,功能消积化痰,行气化瘀。全方具有补肾健脾,益气养血的功效。可用于小儿因脾肾虚弱,气血不足所致的神疲乏力,食欲不振,面色无华, 记忆力减退等症。本次临床观察杞枣口服液对于厌食证患儿有良好的效果,较为安全。 |
编号 |
药品名称 |
通用名 |
产地 |
规格 |
单位 |
参考价 |
6007 |
杞枣口服液 |
杞枣口服液 |
浙江泰利森药业有限公司 |
10ml*10支 |
盒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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