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化诺-重组人干扰素a-2b注射液
[性状]
本品为无色透明液体,无肉眼可见的不溶物。
[药理毒理]
药理作用:临床前细胞培养系统和动物异种肿瘤移植试验结果显示,重组人干搅素:阿尔法—2b具有抗肿瘤增殖作用,在体外具有明显的免疫调节作用。体外研究还表明,重组人干搅素阿尔法—2b可抑制病毒复制。
干扰素通过与细胞表面的特异性膜受体结合而产生上述作用。多项研究提示,干扰素一旦与细胞膜受体结合,使可以启动一系列复杂的细胞内过程,其中包括对某些酶的诱导。据认为,这一过程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干扰素的各种细胞反应,包括抑制病毒感染细胞中病毒的复制、抑制细胞增殖及一系列免疫调节作用,如增强巨噬细胞和淋巴细胞对靶细胞的特异性细胞毒作用。干扰素的治疗作用涉及以上某种或全部作用机制。
在体外抗病毒试验中,阿尔法干扰素可抑制人肝胚细胞瘤细胞系(HB611)的乙肝病毒DNA,并能消除持续存在于人胚(肺)成纤维细胞中的甲肝感染。
[药代动力学]
本品通过肌肉注射,在健康男性志愿者血药浓度达峰时间平均为2.7小时,消除半衰期平均为13.3小时。肾脏分解代谢为干扰素主要消除途径,而胆汁分泌与肝脏代谢的消除是重要途径。肌内注射或皮下注射的吸收超过80%。
[用法用量]
本品可以肌内注射、皮下注射和病灶注射。
1. 慢性乙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3000000—6000000 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
2. 急慢性丙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3000000--6000000 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
3. 丁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4000000--5000000 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
4. 带状疱疹:肌内注射,1000000 IU/日,连用6天,同时口服无环鸟苷。
5. 尖锐湿疣:可单独应用,肌内注射,1000000—3000000 IU/日,连用四周。也可与激光或电灼等合用,一般采用疣体基底部注射,1000000 IU/次。
6.毛细胞白血病:2000000--8000000 IU/m²/天,连用至少3个月。
7.慢性粒细胞白血病:3000000--5000000 IU/m²/天,肌内注射。可与化疗药物羟基脲、Ara—C等合用。
8.多发性骨髓瘤:作为诱导或维持治疗,3000000—5000000 IU/m2,肌内注射,3次/周,并与VMCP等化疗方案合用。
9.非何杰金氏淋巴瘤:作为诱导或维持治疗,3000000--5000000 IU/m2,肌内注射,3次/周,并与CHVP等化疗方案合用。
10.恶性黑色素瘤:6000000 IU,肌内注射,3次/周,与化疗药物合用。
11.肾细胞癌:6000000 IU,肌内注射,3次/周,与化疗药物合用。
12.喉乳头状瘤:3000000 IU/m2,肌内注射或皮下注射,每周3次(隔日1次)。
13.卡波氏肉瘤:50000000 IU/m2/天,连续5天,每次静脉滴注30分钟。至少间隔9天再进行下一个5天的治疗期。
14.基底细胞癌:5000000 IU,瘤灶内注射,3次/周,用3周。
15. 卵巢癌:5000000—8000000 IU,肌内注射,3次/周,与化疗药物合用。
[不良反应]
使用本品常见有发烧、头痛、寒战、乏力、肌痛、关节痛等症状,常出现在用药的第一周,不良反应多在注射48小时后消失。如遇严重不良反应,须修改治疗方案或停止用药。一旦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用药。
少数病人可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血象异常,停药后即可恢复正常。偶见有厌食、恶心、腹泻、呕吐、脱发、血压升高或降低、神经系统功能紊乱等不良反应。
[禁忌]
1.对重组人干扰素阿尔法—2b或该制剂的任何成分有过敏史者。
2.患有严重心脏疾病者。
3.严重的肝、肾或骨髓功能不正常者。
4.癫痫及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损伤者。
5.有其他严重疾病不能耐受本品者,不宜使用。
[规格] 100万IU/支、300万IU/支
[储藏] 2-8摄氏度避光保存
[有效期] 2年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030012 100万IU/瓶
国药准字S20030013 300万IU/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