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项研究评价了后续的12周治疗对位置戒烟状态的益处。患者(n=1927)首先接受为期12周的开放治疗,每日2次,每次1mg。第12周结束时,停止吸烟的患者再次经随机分组,或者继续服药畅沛(酒石酸法尼克兰片)每日2次,每次1mg,或者服药安慰剂治疗12周,总研究期为52周。
戒烟状态持续研究: 该研究显示,服用畅沛的患者受益于后续的12周疗程(每次1mg,每日2次)而得以维持戒烟状态,与服药安慰剂相比,有显著差异。后续的12周疗程结束后(第24周),治疗组维持戒烟状态的优势比是安慰剂组的2.47倍(p<0.0001)。畅沛较安慰剂组的持续戒烟优势一直保持到第52周(优势比=1.35,p=0.0126)。 |
编号 |
药品名称 |
通用名 |
产地 |
规格 |
单位 |
参考价 |
22248 | 畅沛 | 酒石酸伐尼克兰片 | Heinrich Mack Nachf.GmbH & Co.KG | 0.5mg*11片/1mg*14片 | 盒 | 276 |
22247 | 畅沛 | 酒石酸伐尼克兰片 | Heinrich Mack Nachf.GmbH & Co.KG | 1mg*28片 | 盒 | 3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