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东山区新特药房
编号:CX-GJ-3-1 | |||
起草人: |
审核人: |
批准人: |
颁发人: |
起草日期:20050216 |
审核日期:20050218 |
批准日期:20050222 |
执行日期:20050224 |
分发人员:购进部门 |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5、内容:
5.1 确定供货单位合法资格和质量信誉
5.1.1 对供货单位合法资格的确定
5.1.1.2.1 “证照”复印件是否加盖了供货单位的原印章;
5.1.1.2.2 “证照”是否在其注明的有效期之内;
5.1.1.2.3 “证”与“照”的相关内容是否一致;
5.1.1.2.4 “证照”上的注册地址是否与供货单位实际的生产或经营地址相同;
5.1.1.2.5 必要时,可索取“证照”的原件进行查验。
5.1.2 对供货单位质量信誉的确定
5.1.2.2.1 “证书”是否加盖了供货单位的原印章;
5.1.2.2.2 对GMP或GSP认证证书的真实性进行查验;
5.1.2.2.3 “证书”是否在其所注明的有效期之内;
5.1.2.2.4 必要时,可会同质量管理部门进行现场考察,以确定供货物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满足本企业要求,并做好记录。
5.2.1.1.1 本企业已收集并属于国家药品标准的品种,则不需要索取。
5.2.1.2.1 上述文件或资料的复印件是否加盖了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的原印章;
5.2.2.1 了解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贮藏条件;
5.3 对供货单位药品销售人员合法资格的验证
5.3.1 向供货单位药品销售人员索取以下资料:
5.3.1.1 供货单位药品销售人员持有的“企业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原件;
5.3.1.2 供货单位药品销售人员的“岗位合格证”复印件。
5.3.2 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核和验证:
5.3.2.1 “企业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原件是否加盖有供货单位的原印章和供货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签章;
5.3.2.2 “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上是否注明有被委托授权人、委托授权的范围、权限和有效期限;
5.3.2.3 向供货单位药品销售人员索要其身份证,查验其是否与“企业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上所注明的被委托授权人为同一人,并复印其身份证存档。
5.4 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按照本企业〈〈首营企业质量审核程序〉〉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程序〉〉执行。
5.5 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进合同
5.5.1.1 购进合同中的质量条款至少应明确以下内容:
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药品附产品合格证;
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药品附产品合格证;
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有关质量要求;
购入进口药品,供货单位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5.6 购进合同中条款执行
5.6.1 上述规定的质量条款必须在购进合同中注明并不得减少;
5.6.2 质量保证协议书的内容必须至少包括规定的质量条款的内容;
5.7 档案管理要求
5.7.2 首营企业的资料经按〈〈首营企业质量审核程序〉〉审核合格后,交质量管理部门,收集入药品质量档案管理。
5.7.3 首营品种的资料经按〈〈首营品种质量审核程序〉〉审核合格后,交质量管理部门,收集入药品质量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