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米夫定治疗慢性乙型肝炎48周和停药后24周的病理观察
上海长海医院感染科(200433)
张迁 万谟彬 李成忠 薛建亚 张斌 宋玉
【摘要】 目的:比较慢性乙型肝炎病人(Chronic hepatitis B)分别用拉米夫定治疗48周的和拉米夫定治疗48周并停药24周时治疗前后的肝组织病理变化。方法:20例病人使用拉米夫定100 mg 1/日,连续用药48周,进行第二次肝穿;16例病人使用拉米夫定100 mg 1/日,连续用药48周,停药观察24周后进行第二次肝穿,比较治疗前后的肝活检组织进行炎症分级及计分。结果:在48周进行第二次肝穿的20例病人前后肝组织在HAI积分、汇管区周围坏死、点状融合坏死和汇管区炎症有显著性差异,而纤维化积分无差异 ;在停药24周时进行第二次肝穿的18例病人,门脉周围坏死治疗前后比较有差别 (t= 2.56, p<0.05) ,HAI积分、汇管区周围坏死、点状融合坏死和汇管区炎症无显著性差异;两组的纤维化积分无变化。其中6例病人有持续血清学应答的病人前后肝组织在HAI积分、汇管区周围坏死、点状融合坏死和汇管区炎症有显著性差异,而纤维化积分无差异。结论:拉米夫定可有效改善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肝脏炎症,停药引起肝炎复发,应长期用药;48周的治疗对肝脏已形成的纤维化无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