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红斑狼疮”这一病名是从西方医学拉丁文(lupus erythematosus)翻译而来。1828年,法国皮科医生贝特(Biett)首先报道了这样一个病人:面部出现像被狼咬过后不规则的水肿性红斑,中间凹陷,边缘凸起,表面光滑,有时带有鳞屑,他把这种皮肤病称为“红斑狼疮”。之后随着临床经验积累,越来越多的医生发现“红斑狼疮”不仅仅有皮肤损害,而且还有肾、脑、心、肺、血液、关节、肌肉等全身性病变。1 00多年前美国医生奥斯勒(Osler)又提出了“系统性红斑狼疮(SLE)”这一病名。
分类:临床上通常将红斑狼疮分为两种类型:病变仅限于皮肤者称为“盘状红斑狼疮”;有内脏多器官、多系统受累的称为“系统性红斑狼疮”。前者大部分在皮肤科诊治,而后者主要在内科就诊。持久不愈的盘状红斑狼疮有可能发展为系统性红斑狼疮。而系统性红斑狼疮病人,可以没有皮肤损害,也可以出现盘状狼疮样的皮肤损害,所以在确诊为盘状红斑狼疮之前,应作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等多项检查,以排除伴有内脏损害的系统性红斑狼疮( SLE)。
典型的系统性红斑狼疮,有跨鼻梁和两侧面颊的红斑,俗称“蝴蝶斑”。新加坡的病人为避免“红斑狼疮”这一令人厌恶的病名将它称为“蝴蝶病”,而我国台湾的病人则称之为“思乐医(S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