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的肺癌患者中,有85%为非小细胞肺癌(NSCLC),小细胞肺癌(SCLC)仅占15%。早期非小细胞肺癌之治疗以手术切除为主,于手术后还必须视病情接受辅助性化学治疗,以增加治愈率。肝脏、骨骼以及脑部是非小细胞肺癌最容易产生远端转移的部位,非小细胞肺癌一旦发生远端转移则预后不佳,即使接受包括含有顺铂(cisplatin),并合并吉西他滨(Gemcitabine)、长春瑞滨(Vinorelbine)或紫杉醇(Taxane)类药物的复合式化学治疗,绝大多数的患者仍会在一年内死亡,五年存活率不到百分之十。因此深入了解非小细胞肺癌发生恶化的机转,并设法加以阻断,是极为重要的议题,也是目前医界积极研究的方向之一,而标靶治疗(target therapy)正是目前医药界最热门的研究重点。
继阿斯利康公司(AstraZeneca)所上市的上皮生长因子受体(epidermal growth factor receptor,EGFR)之酪胺酸激酶结构(tyrosine kinase domain)阻断剂吉非替尼(Iressa)之后,最近于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又多了一项新武器——厄洛替尼(erlotinib,OSI-774;商标名:Tarceva)。厄洛替尼(Tarceva)为罗氏药厂所生产,它也是一种EGFR酪胺酸激酶结构磷酸化的阻断剂。研究显示,40~85%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之EGFR呈阳性。EGFR本身是位于上皮细胞细胞膜表面的一种蛋白质,属于受体酪胺酸激酶(receptor tyrosine kinase)家族的一员,可以将细胞外导致癌细胞生长、繁殖、以及抗凋亡的讯号传递到细胞内。厄洛替尼(Tarceva)与吉非替尼(Iressa)均是一种极性甚低的小分子化合物,可以自由穿越细胞膜,并阻断细胞膜内侧EGFR酪胺酸激酶结构之磷酸化,进而抑制非小细胞肺癌细胞的生长,这点与另一种专一性阻断EGFR胞外受体结构之单克隆抗体-西妥昔单抗(Cetuximab,C225)有所不同。西妥昔单抗(Cetuximab)本身是一种大分子的蛋白质,因此它无法穿越细胞膜。
2004年6月第40届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年会上,OSI、基因泰克以及罗氏三家公司报告了一个厄洛替尼(Tarceva)与安慰剂相比的BR.21研究,这是一个多中心,开放标签、第Ⅲ期临床试验。该试验共收录了731例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口服厄洛替尼(Tarceva),每日一次,观察其生存和反应率。收录之患者必需为已接受化疗后失败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即厄洛替尼(Tarceva)是作为第二线或第三线药物来使用的。结果显示,接受厄洛替尼(Tarceva)较安慰剂明显提高了生存期,中位生存期分别为6.7个月vs.4.7个月,比安慰剂提高了约42%。比较一年后仍存活的病人数,安慰剂组只有22%,而厄洛替尼(Tarceva)组有31%,改善程度达到41%。观察咳嗽、疼痛、呼吸困难等肺癌症状发生恶化的时间时发现,厄洛替尼(Tarceva)组有显著的改善效果。根据该试验(BR.21)显示,单独使用厄洛替尼(Tarceva)能够显著改善先前接受过化学治疗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存活期,这是目前第一种显示出能够改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存活期的EGFR抑制剂,因此厄洛替尼(Tarceva)很有可能取代吉非替尼(Iressa)而成为治疗NSCLC的标准第三线疗法。然而临床研究也发现,厄洛替尼(Tarceva)与化疗药物卡铂(carboplatin)紫杉醇(paclitaxel)合并使用(TALENT研究),或与顺铂(Cisplatin)吉西他滨(Gemcitabine)合并使用时(TRIBUTE研究)并无法有效延长患者的存活期,这点与吉非替尼(Iressa)相似。
厄洛替尼(Tarceva)的作用机制与吉非替尼(Iressa)相似,都是借着抑制在实体肿瘤中过度表现的EGFR酪胺酸激酶结构之活性而达到治疗目的。吉非替尼(Iressa)于2002年7月被核准作为非小细胞肺癌的第三线治疗药,其核准是基于病人对药物的反应率,而不是存活期,因为吉非替尼(Iressa)在作为第一线药物和标准化学治疗合并使用时,并不能改善病人的存活期。同样地,厄洛替尼(Tarceva)在作为第一线与标准化学治疗合并使用时,也未显示出存活之优势来,因此目前仍建议用于非小细胞肺癌的第二、或第三线治疗。
随着对癌细胞分子生物学的了解,有许多新药,包括针对各种癌细胞内讯号传导的阻断剂,近年来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屡屡在癌症的治疗上立下新的里程碑,为患者提供更为有效且副作用更小的治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