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为了一种持续的病毒学应答,有丙型肝炎病毒(HCV)基因1型慢性感染的患者,常需要聚乙二醇干扰素—利巴韦林治疗48周。我们设计了一项非劣效性试验(非劣效性界限,-10.5%),旨在比较接受两个治疗期患者中的持续病毒学应答的比率。
方法 我们纳入了有HCV基因1型慢性感染并且既往未曾接受过治疗的患者。所有的患者都接受特拉匹韦(剂量为750 mg/8h)、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剂量为180 μg/w)以及利巴韦林(剂量为1000~1200 mg/d)治疗12周(T12PR12),随后接受聚乙二醇干扰素—利巴韦林治疗。出现一种长期快速病毒学应答(在第4周和第12周时HCV RNA水平检测不到)的患者在20周后被随机分为两组,一组再多接受4周的双药治疗(T12PR24),另一组再多接受28周的双药治疗(T12PR48)。没有长期快速病毒学应答的患者被分配到T12PR48组。
结果 在540例患者中,共352例(65%)出现了长期的快速病毒学应答。持续病毒学应答的总体比率为72%。在322例出现了长期快速病毒学应答并被随机分配到某一研究组的患者中,T12PR24组有149例(92%)以及T12PR48组有140例(88%)患者出现了持续病毒学应答(绝对差为4个百分点,95%可信区间 -2~11),从而证实了非劣效性。不良事件包括皮疹(出现于37%的患者,5%为严重皮疹)和贫血(出现于39%的患者,6%为严重贫血)。所有研究药物的停用都是基于总体发生于18%患者中的不良事件,以及发生于1% T12PR24组患者(所有的患者均接受了随机分配)和发生于12%被随机分配到T12PR48组患者中的不良事件(P<0.001)。
结论 在本研究中,在有慢性HCV感染并且既往未曾接受过治疗的患者中,聚乙二醇干扰素—利巴韦林治疗24周,加特拉匹韦治疗最初12周的方案(即T12PR24),在第4周和第12周HCV RNA检测不到的患者中(疗效)不劣于相同方案治疗48周(即T12PR48),并且在近三分之二的患者中获得了长期的快速病毒学应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