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脂肪肝不一定要用药
一般来说,对单纯脂肪肝患者,在饮食、运动和行为纠正等基础治疗下,临床表现都会有不同程度的改善,不一定应用药物。
肥胖症患者中有约47%-90%的患者可出现脂肪肝,中重度肥胖症患者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减肥计划,基本的措施包括饮食、运动和行为纠正等,一些患者通过这些措施可达到预期的效果。对于那些超重的脂肪肝
患者,在基础治疗(饮食、运动和行为纠正等)半年内不能减轻5%的体重,或每月减重小于0.45千克或减重后体重迅速回升以及体重指数≥30的患者可在医生指导下选择性应用减肥药,以便使患者在半年内体重下降10%左右,从而达到降酶和促进脂肪肝消退的目的,但应避免因减肥速度过快,即体重下降>5千克/月,导致体重反跳以及脂肪性肝炎加剧。
高脂血症可能是脂肪性肝病先兆
滥用降脂药是脂肪性肝病药物治疗的常见误区。有关降脂药的应用需要特别的慎重,就脂肪肝的发生来说,并非所有的脂肪肝患者均有高脂血症。在脂肪肝患者中,有高脂血症者约4%-92%不等。
对高脂血症者,可选用一些降脂药物。高脂血症有可能是脂肪性肝疾病的先兆,其肝损害多为原有肝病的表现,但也确有部分患者是由应用降脂药物所致。脂肪肝较正常肝脏更易发生药物性肝损伤。
35岁以下男性或绝经期前妇女的高脂血症,如无其他危险因素,可暂缓治疗。不伴有高脂血症的脂肪肝原则上不用降血脂药物治疗;伴有高脂血症的脂肪肝,需根据脂肪肝的病因、高脂血症类型及其程度、以及可能并发心脑卒中的概率等众多因素,综合考虑是否需用降脂药物。
酒精性、药物性高脂血症和脂肪肝,去除病因是最好的治疗,除非血脂为中、重度升高或去除病因无效;原发性高脂血症所致的脂肪肝在综合防治的同时,可考虑应用降脂药物治疗。常用的降脂药物有贝特类和他汀类。在应用降血脂药时应注意定期检查,起初3月每月复查血脂、肝肾功能、肌酸激酶和尿酸1次,其后3-6月1次;血脂降至接近期望水平时减量维持,并考虑能否停药;无效者则更换品种或谨慎联合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