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2004年拉米夫定临床应用专家共识:
建议由有临床经验的专科医生使用拉米夫定治疗慢性乙型肝炎,不能由无经验的非专科医生或病人决定是否开始或停止拉米夫定治疗。
拉米夫定的使用方法为每日1次,每次100毫克口服,无论在治疗中还是在治疗结束时都不宜减量给药,疗程至少1年。
由于终止拉米夫定治疗可能导致病情进展,因此对于肝功能失代偿或肝硬化病人不宜随意停用拉米夫定。
若确认有拉米夫定耐药突变,改用或联合使用阿德福韦治疗有效。
关于失代偿性肝硬化病人接受拉米夫定治疗发生耐药突变后出现病情加重,最近已有使用阿德福韦治疗有效的报道。一项研究中,128例失代偿性肝硬化和196例肝移植后乙型肝炎复发病人发生拉米夫定耐药突变后加用阿德福韦治疗48周后,HBV-DNA水平下降3~4log10,同时伴随ALT水平下降和Child-Pugh积分改善。因此,最近更新的美国肝病学会《慢性乙型肝炎临床实践指南》指出,这类病人改用或加用阿德福韦治疗是最好的选择。
出现耐药突变后伴有病情加重时,建议在加强综合治疗措施同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如改用或联合阿德福韦治疗。
对于拉米夫定治疗过程中发生耐药突变病人,当前欧洲肝病学会和美国肝病学会推荐的处理方法是:1、如HBV-DNA和ALT水平低于治疗前水平,则继续使用拉米夫定;2、无肝硬化基础或免疫抑制患者可以中断拉米夫定治疗;3、改用阿德福韦治疗或联合阿德福韦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