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WHO估计全世界大约有五千万癫痫患者,其中四千万癫痫病人生活在发展中国家。2000年WHO在我国五个省的7个县进行癫痫的流行病学调查:
总患病率为7.0‰,其中宁夏地区最高达8.5‰;黑龙江居第二,为8.1‰;江苏7.8‰;山西5.8‰;河南4.7‰。
我国13亿人口,按7.0‰计算,癫痫患者910万,其80%可用抗癫痫药物控制其发作,而20%经正规抗癫痫药物治疗无显著效果,这类患者称难治性癫痫,约为182万人。
什么是难治性癫痫?
无论是国内或是国外,有关难治性癫痫的共同认识是:
(1)、在诊断正确的前提下,应用适当的抗癫痫药物正规治疗;
(2)、血药浓度达到有效治疗范围;
(3)、无严重的药物副作用(病人可以耐受);4、观察足够长的治疗时间仍然不能够满意控制,影响日常生活且不伴进行性中枢神经系统及颅内占位病变等。
尚未达成的共识是:
(1)、足够长的时间是多少?半年、一年还是2年?
(2)、不能满意控制发作的标准是什么?每月1次,2次还是4次以上的发作,还是用临床发作控制低于50%?
狭义的难治性癫痫的定义存在的问题:
(1)、该定义不适合特殊人群;
(2)、该定义与疾病的预后并无直接关系;
(3)、回顾性难治疗性癫痫定义不能适应癫痫病学发展需要;
(4)、传统定义没有考虑到癫痫发作类型的特殊性;
(5)、该定义规定的发作频率不是难治性癫痫的共同表现;
(6)、应还有三个重要因素:自觉障碍,社会活动能力丧失和药物治疗的顽固性,从社会学角度提出了难治性癫痫的新概念。